苗栗縣紙芝居說故事研習暨比賽活動計畫書
一、 指導單位:苗栗縣政府
二、 主辦單位:苗栗縣陽光文教發展協會、苗栗縣山城志工協會
親民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、縣議員鍾福貴服務處
三、 協辦單位: 親民技術學院招生事務中心
四、 宗旨:為推廣紙芝居說故事活動,提升表演者演說能力與技巧,增廣多元和創意的表演形式,培養團隊合作及創作的精神,特舉辦研習暨比賽。
(照片說明:紙芝居故事圖卡製作)
五、 研習暨比賽:
時間:2010年3月31日(上午8:00~12:00舉辦研習;下午13:00~17:00分組比賽)
主辦單位提供午餐。
地點:親民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1110教具製作室
組別:採高中職學生組、大專社會組分組比賽。
材料:主辦單位免費提供研習及比賽用材料、用具。
六、 報名條件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者,二人以上(含二人)均可組隊報名參加研習及比賽。
2. 仍就讀高中職之學生者,請報名高中職學生組。其餘人士(含就讀本校學生),請報名大專社會組。
3. 研習暨比賽亦可任擇其一報名。
4. 報名比賽者,報告截止後不得任意更換;除偶發情形外,需檢附文件證明經承辦單位同意後,始可更換。
七、 參賽名額:
高中職學生組、大專社會組每組接受15隊報名參賽。依報名順序,額滿為止。
八、 報名方式:
1. 請填妥報名表後,於2010年3月24日(星期三)前傳真報名,傳真後請自行來電查詢。
2. 傳真電話:(037)605779,查詢電話:(037)605771、605772 張小姐。
3. 主辦單位於報名截止日後於網站公告報名隊伍,請自行上網查看。如有疑問請來電查詢。如無異議,則以網站公告隊伍為核准參賽單位。
4. 主辦單位網址:http://www.chinmin.edu.tw
九、 活動細則:
1. 研習活動:主辦單位於上午9:00~12:00辦理紙芝居研習活動,活動中將講解紙芝居的表演及製作,並預留一小時以上時間指導學員實際製作。
2. 比賽活動:下午1:00~5:00進行紙芝居說故事比賽。參賽隊伍無論是否參加研習,請派員於當日上午11:30在本校1111教室準時辦理報到,並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工作人員查驗後,抽籤決定出場順序,未準時報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。參賽隊伍於上台前十分鐘未報到者,視為棄權。
3. 比賽方式:
A. 比賽題材:
得以改編童話、傳說、或民間故事,也可自創故事。唯觀賞對象,請適合12歲以下之幼童。故事最多以2則為限。
(照片說明:適合兒童聆賞的故事圖卡)
B. 進行方式:
分高中職學生組、大專社會組依次進行。評審按評分細則表評分,於各隊賽畢後,公佈名次。每組取冠、亞、季軍各一名,佳作若干名。
C. 演說時間:每隊限時6分鐘。5分鐘時按鈴提醒一次。超過5分鐘,比賽單位得按鈴並終止演說。
D. 研習及參賽作品,賽後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展覽或出版,不再另給版稅。
E. 若未能按上述規則參與比賽,本主辦單位具有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之全權。
F. 評分細則:
評分細項 分數百分比
製作 紙芝居圖卡製作 30%
故事內容 20%
演出 台風 20%
流暢度 20%
創意 10%
G. 參與研習者,由本校發給3小時研習証明。參與比賽者,發給參賽証明。
(照片說明:紙芝居故事舞台)
十、 獎勵方式:
冠軍一名 獎金5000元、獎狀乙只
亞軍一名 獎金3000元、獎狀乙只
季軍一名 獎金2000元、獎狀乙只
佳作 若干名 獎金500元、獎狀乙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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